司法所当好“摆渡人” 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-全球微头条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原标题:司法所当好“摆渡人” 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
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,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,华坪县司法局船房司法所坚持当好“摆渡人”,在坚持以人为本、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法治教育的同时,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及就业意愿,并结合其生活实际,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再就业帮扶工作,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。
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因参与盗采资源犯罪,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两年。入矫时,该所工作人员发现刘某情绪低落,有焦虑情绪。
经与刘某谈话了解得知,2022年,刘某因法律意识淡薄,用自家的货车为盗采资源人员从事盗采资源运输工作,被公安机关查获,受到刑事处罚。如今,刘某子女在读书,老人经常生病住院,家庭开支大,生活负担较重,仅凭农业生产无法负担家庭经济开支。
了解到刘某的家庭情况后,该所积极协调联系周边相关施工单位,想为刘某提供一个货运就业岗位,但均未果。
今年4月,该所积极与劳动就业部门协调联系,及时了解到某单位有用工需求。该所工作人员马上与刘某沟通,刘某也表示有务工意愿。该所和劳动就业部门共同努力,帮助刘某完成了上岗就业。刘某积极配合,顺利通过该单位面试,并签订了劳动合同。
通过就业帮扶,刘某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。该所工作人员鼓励其好好工作,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,重拾回归社会的信心。
近年来,船房司法所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,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认罪服法,严格遵守教育矫治相关规定;同时,关心关爱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,通过协调临时困难救助、就业帮扶、思想引导等措施,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、重燃人生希望。
通过扎实工作,近年来,船房司法所管理的两类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发生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下一步,该所将持续加大对两类人员的就业帮扶和思想引导,用最强的责任心和最实的措施开展好两类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。(姜莉萍)
标签:

